各系、各部门:
冬季风干物燥,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增多,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时期。按照省消委会《关于印发〈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鄂消委〔2016〕4号)和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(鄂教综治办〔2016〕2号)要求,为切实做好冬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,严防各类火灾发生,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
各系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,牢固树立预防为主、“重大隐患即事故”的工作理念,增强底线思维,坚持做到提前部署、提前谋划、提前预警,时刻保持高度警惕。各系、各部门负责人是本系、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要及时组织消防隐患排查整治,确保不留死角。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、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、教职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、学生消防知识进课堂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、消防通道通畅情况、电气线路、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、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和私搭乱接电线情况等,排查的重点部位包括学生公寓、教工宿舍、行政楼、食堂、实训室、图书馆、锅炉房、配电房、超市等重点场所,确保及时消灭各类火灾隐患,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。
二、注重宣传,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
各系、各部门要利用“11.9”全国消防日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,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。特别是各系可以利用周三政治学习时间,开展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班会,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、学习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,观看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视频,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、警示教育,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,进一步提高学生灭火逃生能力。
三、突出重点,加强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建设
各系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,确保通讯畅通,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按照学院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,迅速反应,依托学院现有的消防器材进行早期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