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籍管理  
相关链接  
在线咨询
户籍管理 您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户籍管理 >> 户籍管理 >> 阅读内容
户籍办理流程
栏目:户籍管理 作者:ebtcms 来源: 时间:2017-02-15 09:38:50 点击:7919

新生入户 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,迁移地址为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 入学后,新生将录取通知书原件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一寸照片交给系部 保卫处将资料汇总后交武昌区公安分局审批,通过后报白沙洲派出所录入,并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。学生户籍为集体户口,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就是学生的户口证件 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保管,学生可到保卫处办理借阅手续
户口迁出(除毕业和当兵,学生中途不能以其他理由迁移户口) 毕业迁回原籍 学生正常毕业后,由保卫处持迁回原籍学生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到统一到白沙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学生回原籍将户口迁移证交回当地派出所,办理入户手续(注意:迁移证的有效时间为1个月,过期作废)
毕业后迁入其他地方的(非原籍) 学生到其他地方派出所办理《户籍接受证明》(注意:户籍接收证明为当地派出所开具,其他单位开具无效) 学生持保卫处开具的《毕业户口迁出证明》、个人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和《户籍接受证明》到白沙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学生持户口迁移证到目的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
退学迁移户籍的 学生到学工处开具退学证明 学生持退学证明到保卫处,由保卫处开具户籍迁移证明和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,学生带户籍迁移证明、常住人口登记表、退学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。 学生持退学证明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回原籍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
补办户口迁移证(学生遗失后补办的) 新生入校时户口迁移证遗失的 到保卫处开具遗失证明,凭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开“未落户证明” 凭未落户证明回原籍派出所补开迁移证
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遗失的 原籍派出所开具“未落户  证明” 凭“未落户证明”到保卫处开补办证明 凭“未落户证明”和补办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
补办常住人口登记表(遗失后补办) 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的 到保卫处开具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证明 凭遗失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补办常住人口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