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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入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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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,迁移地址为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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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后,新生将录取通知书原件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一寸照片交给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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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将资料汇总后交武昌区公安分局审批,通过后报白沙洲派出所录入,并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。学生户籍为集体户口,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就是学生的户口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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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保管,学生可到保卫处办理借阅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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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迁出(除毕业和当兵,学生中途不能以其他理由迁移户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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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迁回原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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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正常毕业后,由保卫处持迁回原籍学生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到统一到白沙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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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回原籍将户口迁移证交回当地派出所,办理入户手续(注意:迁移证的有效时间为1个月,过期作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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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后迁入其他地方的(非原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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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到其他地方派出所办理《户籍接受证明》(注意:户籍接收证明为当地派出所开具,其他单位开具无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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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持保卫处开具的《毕业户口迁出证明》、个人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和《户籍接受证明》到白沙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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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持户口迁移证到目的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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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学迁移户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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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到学工处开具退学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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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持退学证明到保卫处,由保卫处开具户籍迁移证明和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,学生带户籍迁移证明、常住人口登记表、退学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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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持退学证明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回原籍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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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办户口迁移证(学生遗失后补办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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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入校时户口迁移证遗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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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保卫处开具遗失证明,凭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开“未落户证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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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未落户证明回原籍派出所补开迁移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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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遗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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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籍派出所开具“未落户 证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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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“未落户证明”到保卫处开补办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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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“未落户证明”和补办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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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办常住人口登记表(遗失后补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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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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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保卫处开具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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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遗失证明到白沙洲派出所补办常住人口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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