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各班级:
根据武招才办【2017】6号文件精神规定,从现在开始可以办理往年招收的大学生(大二、大三学生)户口迁入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需准备的资料
1.本人书面申请(最好手写,如果打印的最后签名必须也手写,并在名字上按手印);
2.录取通知书原件;
3.当年招生录取名册(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);
4.身份证复印件;
5.户口迁移证(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)原件;
6.学校开具就读证明(学校加盖公章。此证明一式两份,一份先由各系出具并签字盖章交保卫处,另一份由保卫处确认后统一到院办盖章)。
二、时间要求
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后于每周三之前交到保卫处,由保卫处统一到白沙洲派出所申请办理(分局要求派出所受理后,每周三报分局审批后办理)。
请各系将此新政策及时告知学生,并进行摸底统计,请有需求的学生按要求准备资料交到保卫处105办公室。
保卫处 学工处
2017.10.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