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“学院关于印发《校园交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鄂财税职院发[2013]6号)”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,保障师生安全,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结合本院实际,现将车辆停放收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院地下停车场实行“一卡一位”固定停车编号管理制度,不得占用他人车位,严禁车位另租他人,停车费每车200元/年,由后勤财务处统一收取;工本费10元/证,由保卫处收取并统一办理。
二、租赁户及非院内人员办理车辆通行证,本人需持以下材料:
1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、机动车行驶证、驾驶证复印件各1张;
3、身份证复印件1张;
4、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相片1张。
5、填写《学院通行证办理申请表》学院比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,停车费按“一车一证”,300元/季进行收费,由后勤财务室收取;工本费10元/证,由保卫处收取并统一办理。
三、对三无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。四、学院只提供车辆停放点,不负责车辆相关安全及车内物品的保管。
保 卫 处
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