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段时间来,有同学在校园内燃放烟花及“孔明灯”,对于安保人员的劝阻不予理会,这样的行为给学院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为了确保校园内广大师生人身与财产的安全,希望各系部认真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宣传、教育和监督工作,共同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,禁止在校园内释放孔明灯、燃放烟火爆竹等行为,对违规释放孔明灯、燃放烟花炮竹以及其他使用明火等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,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。
保卫处
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